鄂府辦發〔2022〕62號
各旗區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黃河河道有關問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指導和督促旗區統籌推進灘區居民遷建工作,加快推進我市黃河灘區居民遷建,保障灘區居民權益,確保灘區居民“遷的出、穩得住、能發展、可致富”。市人民政府決定成立鄂爾多斯市黃河灘區居民遷建工作領導小組(下稱領導小組),黃河灘區居民遷建屬于市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專項工作,組長由市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杜匯良擔任。具體事宜如下。
一、組成人員
組 長:杜匯良 市長
副組長:蘇翠芳 市委常委、副市長
額登畢力格 副市長
成 員:張眾志 市人民政府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周永強 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陳喜榮 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王小平 達拉特旗旗長
張仲平 杭錦旗旗長
王 帥 市水利局局長
黃伯韡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鄔建勛 市財政局局長
馬二喜 市自然資源局局長
余永崇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蘇雅拉圖 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周桂榮 市農牧局局長
楊 庚 市審計局局長
金 山 市信訪局局長
武占寬 市應急管理局局長
邱 偉 市水利局黨組成員、市河長制辦公室副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水利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水利局局長王帥兼任。
二、主要職責
(一)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指導和督促達拉特旗、杭錦旗統籌推進遷建實施,確保遷建實施與資金落實相匹配和按期完成,圓滿完成我市黃河灘區遷建任務。
(二)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1.市水利局。作為黃河河道有關問題整治專班牽頭單位,負責監督管理并指導旗區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明確各階段具體工作任務,進一步加強調度協作,督促各方落實責任。
2.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與自治區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協調,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持,并會同市水利局和有關單位督促達拉特旗、杭錦旗落實灘區居民遷建工作。
3.市財政局。負責會同市水利局進一步完善遷建資金籌措,研究提出灘區居民遷建工作資金落實意見。
4.市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落實灘區土地恢復工作。
5.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各地區做好灘區居民新址生活區污水管道建設和生活垃圾收集處理,幫助當地協調安置區房建手續辦理等工作。
6.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指導旗區做好灘區房屋拆除后污染防治及居民建設區環境保護措施。
7.市農牧局。負責制定土地流轉、產業發展、種植結構優化等生產保障措施,做好灘區原村莊宅基地土地平整工作,抓好農業面源污染、養殖戶相關污染等防治工作。
8.市審計局。負責全程跟蹤審計灘區遷建安置工作中資金使用情況。
9.市信訪局。負責遷建安置工作中的群眾來信來訪,轉辦交辦信訪事項,督辦信訪事項的辦理,組織不穩定因素的排查行動,制定防控預案,妥善處置應急突發事件。
10.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灘區居民遷建前的防汛(凌)應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壓緊壓實責任。按照“自治區總協調、盟市負總責、旗縣區落實”的原則,明確責任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確保遷建各項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達拉特旗、杭錦旗要落實遷建主體責任,負責開展前期工作,籌集資金,落實遷建條件,組織遷建實施,保障遷建質量和安全等工作。落實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應對社會輿情,做好政策宣傳和群眾工作,強化維穩工作措施,預防和化解矛盾。
(二)強化配合聯動。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加強配合聯動,形成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各單位既要立足本職,也要加強協作,注重整合資源,集中力量落實好黃河灘區居民遷建相關工作。
(三)強化監督考核。相關旗區要按月向領導小組報告遷建工作進展情況。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切實加強對重點任務、重點項目的指導檢查和督促落實,同時按季度報告相關工作,重大事項及時報告。
(四)建立協調機制。由組長或副組長適時組織召開專班工作會議,學習貫徹中央、自治區及市委、市人民政府重大決策部署,通報各方面工作進展,研究討論重點任務、計劃,協調推動有關專項工作和解決難點問題,根據工作需要,組織相關成員單位聯合開展調研督導檢查。
四、其它事宜
今后,除市領導外,領導小組人員如有變動,由接替其行政職務的人員自行接替。此項工作結束后,領導小組自行撤銷,不另文通知。
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5月10日